才剛創業,一定要成立公司或行號嗎?
想要創業自己當老闆或嘗試做個小生意,但還在分析開公司/行號的可行性嗎? 其實人人都可以當老闆,至於營業初期需要馬上辦理公司或行號設立嗎? 馬上為您提供我們的專業觀點!
在開始討論之前,我們要先了解設立公司或行號,跟國稅局稅籍登記是不同的,所以可能發生不須成立公司/行號,但卻需要稅籍登記的情況。
- 「行號登記/公司登記」依商業登記法/公司法成立,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/法人組織,主要目的為識別營業個體。
- 「稅籍登記」依營業稅法規定,營業人(可能是行號、公司或是個人)應於開始營業前,向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,主要目的是通知國稅局我們要開始營業,並按稅籍編號來核課營業稅及所得稅。
|行號登記/公司登記
每月營業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(銷售貨物8萬元以下、銷售勞務4萬元以下)、攤販、家庭農林漁牧業者、家庭手工業者及民宿經營者,不必設立公司或行號外,其餘情況均應辦理行號登記/公司登記。
|稅籍登記
原則上都要向國稅局辦理籍登記,除了下列例外情況:
- 流動攤販(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)
- 個人網拍業者,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
- 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、燙髮、美容、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,沒有具備營業牌號(懸掛招牌)、未雇用員工,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
- 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,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,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以下,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情形下,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者
- 拳藝之傳授、指壓、刮痧、腳底按摩、收驚、神符、香灰、拔罐、氣功、內功等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者
- 其他
綜上所述,除了特殊身分外,基本上每月營業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(銷售貨物8萬元以下、銷售勞務4萬元以下),均免辦理行號登記/公司登記;而稅籍登記部份,除例外情況外,營業人均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稅籍登記。
剛開始創業的業主們,若是兼職身分或是還在猶豫是否要投入大量資金者,可以利用上述不必成立行號/公司及免辦理稅籍登記的門檻來試營運及評估創業可行性,避免草率成立行號/公司後沒多久,又要再花一筆費用來將行號/公司清算歇業,得不償失;當然,如果一開始創業的決心堅定且方向明確,均可直接成立行號/公司,一勞永逸!
如何識別免辦理行號登記/公司登記或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情況,提供以下簡易圖表,讓您一目了然!



